我校受邀参编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
获教育部颁布实施
近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正式发函给研制组,由我校艺术设计学院陈逢华副教授参与编制的《高等职业学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于2021年6月,经教育部职成司批准并正式颁布实施(教职成厅函2021【12号】)。(标准发布于教育部网站地址http://www.moe.gov.cn/s78/A07/zcs_ztzl/2017_zt06/17zt06_bznr/bznr_zxyqsbzbgf/index_2.html)
受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委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于2019年8月启动高等职业学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的研制工作,我校艺术设计学院受邀参加,与全国10多家高校及研究机构,共同完成标准的调研、编制和修订工作。
自此项工作启动以来,艺术设计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方协调,组建了由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陈逢华副教授牵头的课题团队。团队经过深入走访、充分调研、专题研讨和专家论证,形成“调研报告”和“标准”草案报请研制组。研制组成员通过多轮修订后呈报职成司批准实施。
由学院参与制订的国家标准出台,是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标准和内涵建设的丰硕成果,对全省艺术设计类专业的发展起到良好的引领作用。
据悉,受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托,艺术设计学院正在参与教育部高等职业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简介、专业标准修(制)订工作。
教育部网站截图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函